来源:银河集团:198net 发布时间:2023-06-26 浏览量:
各班级、各同学: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校团委、学生会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经学校正式批准成立的,在学校共青团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各级各类学生组织中任职的学生骨干,主要包括校院两级团学组织干事以上干部、各班委、团支部委员,社团正副会长、理事等。
二、评选标准
优秀学生干部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校园文明建设,能带领团员青年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本学期智育成绩在班级前60%以内,且所有科目均及格。
3.参评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需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时间,参评院级优秀学生干部需担任学生干部一学期以上时间。
4.参评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研究生学生需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5.学生参评优秀学生干部需征求院团委/指导老师的意见,不得擅自评选。
6.本学期青年大学习学习率未达标准的团员(大一、大二团员学习率要求达100%;大三、大四学习率要求达90%以上;研究生团员参评校优学习率要求达100%,参评院优学习率要求达90%以上),取消参评本学期校级和院级优秀学生干部资格。
7.本科生参评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需经院级或校级团干培训,并拥有结业证书。
三、评选要求
1.参加评优的对象要求为共青团员或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党员。
2.评选表彰“优秀学生干部”和“工作积极分子”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各学院团委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按照评选标准,严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实事求是,不搞人为“拔高”,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3.本次评优需经本级组织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并由指导老师签字确认(各团支部、班委委员可报班主任/辅导员确认,各学生组织报指导老师确认)。
4.评选表彰活动在各单位党政领导下进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学生组织的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产生并报学院团委及党委同意。
5.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工作积极分子由校团委、学生会审核、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并发文表彰。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由学院按分配名额评选,其推荐表及材料由学院审核、评选、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并发文表彰。
6.材料上交:
电子版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通过邮件的形式发送至m13587008323@163.com。电子版材料需包含以下内容:
(1)附件3:银河集团:198net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2)附件4:银河集团:198net优秀学生干部、工作积极分子汇总表(学院填写)
(3)本学期个人成绩单(研二、研三不需要上交成绩单)、本学期青年大学习学习率证明。评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研究生学生还需提供科研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7.如学院或校级学生组织推报的材料不合格(存在有科目不及格、青年大学习学习率未达标、未附本学期个人成绩单、缺少指导老师签名、材料上交逾期、评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研究生学生未提供科研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等情况),校团委有权扣除该学院或校级学生组织的评优名额,不予补推,请各学院及校级学生组织务必严格审查、准时上交。
8.同时参评校、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校、院级工作积极分子中的两个或多个,或同时在多个学院或组织部门内参评,将视为重复参评。一经发现重复参评的情况,将取消该生本学期的评优资格。
四、名额分配
校级、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工作积极分子名额参考学院总人数、班级数、各组织人数,按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根据《银河集团:198net组织推动2022年“青年大学习”的通知》,每学期平均学习率排名前三的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各增加1个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每学期平均学习率排名倒五的学院,减少的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比例逐名递增(即倒数第一的学院扣除30%的名额,倒数第二的学院扣除25%的名额,倒数第三的学院扣除20%的名额,倒数第四的学院扣除15%的名额,倒数第五的学院扣除10%的名额)不足一个的按一个记。
联系人:潘老师、陈老师 0577-86689021
组织部—周羿成 18358264061
附件:
附件1:银河集团:198net各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银河集团:198net校优、院优名额分配表
附件3:银河集团:198net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附件4:银河集团:198net优秀学生干部、工作积极分子汇总表(学院填写)
附件5:【转校团委】银河集团:198net评选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学生干部和工作积极分子的通知
共青团银河集团:198net银河集团:198net委员会
银河集团:198net银河集团:198net学生会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