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银河集团:198net 发布时间:2023-10-20 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银河集团:198net开展2023年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289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遴选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根据浙江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总体方案,按照“试点先行、分批建设”的原则进行培育建设。2023年计划重点面向“315”科技创新体系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特别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新材料、智能制造、现代文化、乡村振兴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技术以及支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全省计划建设15个左右现代产业学院,引领产教融合,贯通教育、科技、产业、人才发展的新型实体组织,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社会适应力。
二、申请条件
参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银河集团:198net开展首批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42号)中的相关要求,省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应当已具备或近期可以达到以下基础条件:
(一)人才培养主要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相关专业已经列入“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建设范围,具有相对优势;鼓励优先选择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乡村振兴、人工智能、跨境电商、绿色环保等重点领域,强化使命驱动,培养满足浙江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急需人才;
(二)申报的现代产业学院已正式挂牌成立,形成稳定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合作企业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
(三)由高校专任教师和企业专家共同组成高水平教学团队;
(四)加强产教融合,创新与产业链龙头和骨干企业、产业创新中心等合作办学模式,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0%;
(五)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实习实训基地;
(六)初步形成理念先进、顺畅运行的管理体系;
(七)学校能够提供相对集中、面积充足的物理空间,每年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用于人员聘任、日常运行等;构建企业、行业、地方和学校为主体的稳定投入机制;学校在人才选聘、人事管理和考核激励等方面给予发展所需政策扶持;
(八)具备较强的数字化理念和数字化认知,能利用数字化手段和数字化平台为人才培养、产业发展、产教融合赋能;
(九)列入省产教融合“五个一批”项目的优先支持;
(十)优先支持与山区26县共建的现代产业学院。
三、申报及评审
1.申报名额:每个二级学院(有在招本科专业的)限额申报1个现代产业学院。
2.材料提交要求:申报学院于10月23日前提交《浙江省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申报书》(见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封面需学院盖章)。
3.评审安排及规则: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评审会暂定于10月25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许好好 办公室:南校区行政楼417B 电话:86599365/778365(内线) 邮箱:9011022@qq.com。
教务处
2023年10月16日